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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08年在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
出处:原创  作者:贵州大学招生办  查看:4367次  发表时间:2008-6-8 11:08:44

    为更好的配合江苏省2008年课改后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圆满的完成我校今年在江苏省的招生工作,我校于2008年5月18日参加了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测试暨培训工作会,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贵州大学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办法:
    
    1、江苏省08年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规定
    2008年江苏省将采取“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其中,3代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2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5门。
    ①、选测的2门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测其中1门,另外1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在上述的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2门选测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测科目。例如,某考生选择的2门选测科目为历史和政治,那么剩下的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这5门就是必测科目。
    ②、选测科目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出A+、A、B+、B、C、D6个等级(该等级由江苏省按照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的百分比划定);必测科目各科满分100分,按分数分为A、B、C、D4个等级(其中等级A为100-90分,B为89-75分,C为74-60分,D为59分及以下)。
    ③、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这3个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3个方面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3个方面中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3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我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我校在报送今年在江苏省的招生计划时,就已明确在苏招生的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文史专业一律要求考生必须将历史作为2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1门,理工专业一律要求考生必须将物理作为2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1门。而在另外1门选测科目上,我校并未做任何特殊的要求。
    在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上,我校的等级要求是: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也就是说,我校没有对具体哪一门选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2门选测科目最低只需达到等级B即可,4门必测科目只需达到等级C即可。

    3、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办法
    我校今年在江苏将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方式,也就是说,对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的高低排序,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来择优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后进行录取。


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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