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的艺术设计、绘画、雕塑、动画、摄影5个专业及舞蹈学专业,省内考生使用贵州省美术类或舞蹈学专业统考成绩,省外考生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表演类专业,必须参加贵州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的体育教育专业和体育教育(国防体育方向)专业,使用相关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均须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省规定的综合分成绩(文化分除以2加体育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综合测试,且进入合格公示无误名单,高考成绩达到贵州省一本分数线的,我们按照高考统考成绩上线,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