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关于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
一、报考省煤炭管理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的定向生,必须与省煤炭管理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签订定向协议后,方可录取。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成绩应在贵州大学今年一本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
二、签订协议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7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30(休息日除外)。
三、签订协议地点为:
省煤炭管理局—贵阳市北京路202号京瑞宾馆10楼107房间省煤炭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油榨街冶金大院内)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
四、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并与担保人(父亲或母亲)一道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五、定向协议经定向单位、学生及其担保人(父亲或母亲)签字,并于录取后生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煤炭管理局—联系人:徐州、陈勇,联系电话:0851-6891324。
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联系人:穆礼文,联系电话:0851-5528387、5510267。